敬愛的家長,您好:
依110年2月9日北市教中字第11130282031號函示,自111年度起,不再向學生收取冷氣電費與維護費用。因此,自110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本校不再進行冷氣費收費事宜,依據校內冷氣使用辦法「學生繳交之電費如有結餘款,將以班級為單位辦理儲值卡金消值退費。」,因此學校將辦理冷氣使用費退費事宜,以下幾點請家長詳閱並配合辦理:
一、為利各處室辦理各項退費或款項撥入事宜,請家長協助掃描下方QR CODE正確填寫匯款資訊,並提供退款帳戶存簿封面及退款戶身分證正面檔案(若為學生本人帳戶則不需提供身分證),以利進行資料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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