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習對象:本研習開放本市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含主管、正式、代理及代課教師)報名,並優先鼓勵110學年度未實施「學生自備載具(BYOD)到校學習」學校推薦教師參與。
(二)本研習依參與對象分為「行政教師」及「一般教師」場次,優先開放110學年度未實施BYOD學校教師參與。
(三)報名方式:本研習採線上報名,請各校於各場次研習開訓前2日,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網址:
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請各校協助鼓勵教師參與,並核予公假。
(四)研習日期、實施方式:111年8月15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五),以實體授課方式辦理;其中「一般教師」研習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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