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120130116號函辦理。
二、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為鼓勵在地社區、民間團體及學校 等多方參與海洋保育事務,促進公私協力,該署辦理旨揭 計畫以建立多元夥伴關係,以冀達到長期守護在地海洋環 境之目標。
三、本案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財)團法人、各級學校或 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歡迎對海洋保育議題有興趣者踴躍 參加,申請期限至112年10月27日止,詳細徵件內容與報名 資訊請參閱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官網(
https://www. oca.gov.tw)。
四、檢附「113年度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徵件須知1份。...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