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參加研習之教師及相關人員,請於報名截止前逕至臺北 市教師在職研習網自行線上報名(
https://insc.tp.edu. tw/index/DefBod.aspx),並請貴校(園)承辦人員完成 薦派程序。
二、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18日北市教特字第 1103095370號函宣導,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相關 人員每年(1月至12月)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應達下列時 數: (一)學校行政人員〔含校長、園長、主任(含園主任)、組 長、幹事、護理師〕每年至少3小時。 (二)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每年至少3小時。 (三)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6小時。 (四)特教教師每年至少18小時。...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