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113學年度未足齡兒童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採2階段鑑定,鑑定計畫重要內容摘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設籍臺北市且須有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 設籍,年滿5足歲(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 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申請方式: 1、由家長或監護人依規定時間至「臺北市未足齡兒童申 請提早入國民小學鑑定安置系統」完成線上報名資料 填寫,並自行下載列印相關報名表件。 2、請家長或監護人攜帶戶籍證件(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有 效之戶籍謄本)及相關報名表件至各行政區承辦學校 特教組繳驗後完成報名手續。
(三)報名費用:鑑定計畫及檢核表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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