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3月18日疾管疫字第 1111200049號函辦理。
二、近期本市校園發生腹瀉群聚事件,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須加強校園食品衛生安全與食品調理人員管理,強調不生食、不生飲、戴口罩及如廁後、進食前或準備食物前,應落實正確洗手,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且注意環境衛生 消毒清潔,如有症狀的廚工在急性傳染期應停止處理食 物。另病患糞便或嘔吐物須使用較高濃度,即0. 5% (5000ppm)漂白水消毒處理,其泡製方式:【 100cc 漂白水+ 1 公升清水中】以去除其傳播能力。
三、對有疑似病毒性腸胃炎症狀者,除了注意補充水分、電解 質及營養,儘可能選擇容易入口及無刺激性的飲食,並建議其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至少48小時後,再恢復上學或工作,降低病原藉由人與人接觸而增 加校園內傳播風險;若無法請假,也應請其配戴口罩,避 免接觸傳染,並注意經常且正確洗手、避免以手碰觸口鼻 等衛生習慣,以防將病毒傳染給他人。
四、如有病毒性腸胃炎相關宣導可至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 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其 他傳染病/病毒性腸胃炎/重要指引及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