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定及安置工作計畫辦理。
二、鑑定計畫相關作業期程如下: (一)報名:112年11月27日至12月8日。 (二)教育評估:112年11月27日至113年1月5日。 (三)鑑定及安置作業會議:113年2月16日至113年3月15日。
三、報名資料同步公告本局特殊教育科網頁「鑑定及安置」專 區開放下載(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請依本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國民小學鑑 定及安置報名應備資料檢核表」備齊應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