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倡青少年參與服務學習的意願與熱忱,落實社會關懷 與服務,進而開發青少年潛能,創造自我價值,特訂定旨 揭計畫(詳如附件1),主要服務方向為依本處活動檔期進行 支援及服務學習相關活動。
二、招募對象:12歲至24歲設籍臺北市或就讀臺北市、新北市 、基隆市、桃園市公私立國民中學以上各級學校(含自學 生)且具社會服務熱忱之青少年。
三、招募期間:即日起至109年1月31日止。
四、報名方式:
(一)採本處官網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class.tcyd. gov. taipei/,先完成會員註冊始可報名)。
(二)報名前請詳閱附件1-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推展青少年志 工實施要點、附件2、109年度青少年志工招募計畫、附 件3-志工排班及服務規則,並填妥附件2所附之(1)「志 工意願書」、(2)「家長同意書」(由志工本人及家長親 筆簽名後再轉成pdf或拍攝成清晰照片檔案,拍照請注意 勿歪斜)及附上(3) 「證件照」(勿使用生活照),務必註 明信件主旨:青少年志工意願書及家長同意書-(學生 姓名),寄送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enya@mail. taipei.gov.tw。
五、評選方式:依填寫之報名原因、相關經驗、興趣、專長及 志工時間規劃進行書面審查,擇優入選10~20名學生進行 面談,經面談後於本處網站公布錄取名單並以e-mail通知 錄取者參加志工特殊訓練。
六、志工訓練課程:有關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內容,詳如 附件4與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