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108學年度中小學動物保育生命關懷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現場收件時間及地點注意事項:
(一)收件時間:自109年4月20日08:00起至109年4月24日16:00 止。
(二)收件地點: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廣設科/學務 處訓育組(校外作品),逾期不受理。
(三)交件方式:請將作品親送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 辦理。
三、參賽作品需為學生本人之創作,如屬臨摹、抄襲或經查係 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 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四、所有得獎作品,版權為主(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有權 修改,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