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09942號函辦理。
二、旨揭基金會致力推動兒童福利需求的滿足及權力的維護與 保障,尤其扶助清寒弱勢及同濟家庭子女。為協助其專心 向學,勤奮進取,特設立獎助學金,以建構完善弱勢協助 機制。
三、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詳附件內容,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 7月15日止(以中華郵政戳為憑),請各校公告於學校及班 級網站,並協助學生申請。
四、檢附旨揭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 意書)1份。倘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台灣同 濟兒童基金會吳美隆秘書長,聯絡電話:04-23847148或 0933-90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