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46261號函及
本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110年8月7日(星期六)舉行,於即日起至同
年5月7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敬請轉知
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
大學師生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
生免繳報名費。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0年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
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
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
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