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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參加111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以下 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臺北市華江國民小學

註冊組 - 重要資訊 | 2022-03-22 | 人氣:1993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詳情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申請表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至111年4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線上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並於111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四、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1年5月9日(星期一)前召開會議,就各申請案件提供建議。會後由學校填寫「個人申請案件建議表(含會議紀錄)」、「計畫送審案件統計表」及「計畫申請初審檢核表」,核章後掃描為電子公文附件,於111年5月10日(星期二)前函報本局,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五、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温老師,電話:( 02)25626552分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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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00教育局通知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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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0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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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2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實驗教育補充歸地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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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03作業流程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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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08個人申請計畫書格式.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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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09家長需求表.odt